主要內容

悅屏宿舍

 

申請資格
  • 15歲或以上之智障人士
  • 懂得自我照顧及有獨立生活的潛能
  • 經體格檢驗證明沒有傳染病
  • 沒有嚴重自傷或傷人行爲傾向
  • 有日間工作或正接受日間職業訓練

 

 

申請方法及費用

可向居住地區的社會福利署綜合家庭服務中心、醫務社工、特殊學校社工或所屬康復服務機構查詢及申請,並於社會福利署康復服務中央轉介系統登記輪候,再由本會甄選。有關費用依據社會福利署及本會釐訂之收費標準。

 

 

名額
40

 

 

服務時間
 24小時    (星期一至日)

 

 

退出服務
按照本會所定的有關政策及程序辦理,申請退出者須於一個月前向服務單位遞交書面通知單位會辦理有關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