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內容

賀屏工場

賀屏宿舍

 

申請資格
  • 15歲或以上之輕度或中度智障人士或其他殘疾人士
  • 具有基本自我照顧能力
  • 經體格檢驗證明沒有傳染病
  • 身體及精神狀況均適合過群體生活
  • 就業服務申請者需有工作意願

 

 

申請方法及費用
可向居住地區的社會福利署綜合家庭服務中心、醫務社工、特殊學校社工或所屬康復服務機構查詢及申請,並於社會福利署康復服務中央轉介系統登記輪候,再由本會甄選。有關費用依據社會福利署及本會釐訂之收費標準。

 

 

名額
  • 工場:115  (包括:職業康復延展計劃  20 ) 
  • 宿舍:52

 

 

服務時間
  • 工場:上午9:00 – 下午5:00    (星期一至五,公眾假期除外)
  • 宿舍:24小時    (星期一至日)

 

 

退出服務
按照本會所定的有關政策及程序辦理,申請退出者須於一個月前向服務單位遞交書面通知單位會辦理有關手續。